各部、科、室: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管理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生物医学科研诚信体制建设,规范医学科研诚信行为,引导我院科研人员开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科学研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2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管理细则(海医一附院〔2021〕96号)》、《临床研究伦理审核制度》的要求,经医院研究决定,对我院临床研究及其成果进行严格管理,以保证临床研究的规范有序开展,现将具体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