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落实《海南医学院养生保健特色发展纲要》考评办法的通知

作者:日期: 2009-07-14浏览: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医学院养生保健特色发展纲要》要求,学校行政各单位和部门、各院系教研室(实验室)、临床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执委会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医学院养生保健特色发展纲要》要求,学校行政各单位和部门、各院系教研室(实验室)、临床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执委会的要求,秘书处制定了“纲要”落实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考评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院系部分值

机关单位分值

学习情况

基层单位学习覆盖率

5

--

基层单位方案制定情况

10

--

本级单位学习情况

5

10

方案制定

正确领会纲要精神

5

10

反映基层单位学习成果

15

15

实施方案的可行性

20

20

实施方案的创造性

15

15

实施方案的表述情况

5

5

上交时间

7月13日以前

20

25

注:上交时间为7月17日前的 院系部计10分、机关单位计15分;7月17日以后交均计0分。

二、考评实施方法:

1.查验各二级单位提供的有关《纲要》学习情况的实证材料。

2.由落实《海南医学院养生保健特色发展纲要》执委会秘书处选聘专家按照上述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三、结果使用:

1.对各二级单位的实施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和整改措施。

2.本次考评结果将作为第五次聘任的参考。

四、说明:

1.请各二级单位于7月17日前上交各基层单位学习情况的实证材料。(实施方案)

2.截止7月20日仍未上交落实《海南医学院养生保健特色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单位和部门,其考评以“0”分计算。

附:截止7月13日已交落实《海南医学院养生保健特色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二级单位名单:

单位

上交时间

单位

上交时间

检验医学系

7月6号

质控办

7月13号

免疫学

7月6号

团委

7月13号

附属医院

7月7号

基础医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