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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医创〔2010〕14号
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2011年春节前各单位要普遍开展一次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活动工作,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点评。为此,海南省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活动工作的通知》(琼创先发〔2010〕18号),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做好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点评时间
2011年1月4日-2011年1月13日。
二、点评原则及对象
1.按照“谁联系、谁分管、谁点评”的原则进行。
2.点评对象为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学校党委书记对所联系的基层党组织点评,由学校创先争优办具体组织实施。学校领导对联系的党总支(直属支部)及其书记(副书记)进行点评,由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具体组织实施。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点评联系的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点评所属支部的党员,由各支部自行组织实施。
三、点评内容
领导点评要紧紧围绕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的总要求,将职责履行、承诺兑现、效果体现等作为主要内容,实事求是给予点评,指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具体点评内容如下:
1.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
(1)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新机制体制,推动本单位中心业务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3)对公开承诺的内容、实施步骤进行指导,践行承诺、为师生办实事做好事的情况;
(4)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解决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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