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日期: 2011-07-06浏览:

各科、室:我院2012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项目)现已开始申报,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领域2012年申报项目共分三大类

各科、室:

我院2012年度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项目)现已开始申报,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2012年申报项目共分三大类,即:自然科学类(理、工、农、医)、人文与社会科学类、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类。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历年立项未结题的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再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五)己申请在其他部门立项或已立项的科研项目不能再申报省教育厅项目。

三、立项、申报数额

2012年省教育厅项目拟立项185项,其中:自然科学类(理、工、农、医)65项,人文与社会科学类80项,教育管理与教学改革研究类40项。

各校项目申报采取限额推荐(我院限报10项)的方式进行。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各校申报项目须兼顾不同科类、成果形式;

(三)所报项目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反映学科发展前沿趋势,鼓励跨学科、交叉学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