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新农合报销规定

作者:日期: 2012-12-20浏览:

封顶:10万元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1、正常患病:①转诊60%②非转诊50%2、意外受伤:海口市 ①无责任人50%②非人为60% 其他市县①转诊...

封顶:10万元

起付线:1000元

报销比例:

1、 正常患病:

①转诊60%

②非转诊 50%

2、 意外受伤:

海口市

①无责任人 50%

②非人为 60%

其他市县

①转诊 60%

②非转诊 50%

注:①海口市患者无需转诊。

②东方市农合的患者必须出示转诊证明才能报销。

③意外受伤报销需提供所在农合出示的意外受伤审批表。

2012年5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