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信息]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各地开展医院评审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8-22 被阅览数: 454 次 消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医疗便函〔2007〕117号各省、自治区、
消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医疗便函〔2007〕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自2005年以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连续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对于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巩固活动成果,各地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医院管理年活动长效机制,部分地区恢复了医院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地开展医院评审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了医院评审工作的地区要对评审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报我司。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医院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具体措施(包括医院评审标准);
(二)医院评审工作的进展情况、面临问题和解决办法;
(三)对医院评审工作的建议。
尚未开展医院评审工作的地区请提出相关建议。
各地工作报告和建议请于9月7日前报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联系人:郭海明,电话:010-68792962,电子邮箱:mohyzsylc@163.com。
三、如各地组织实施医院评审,发放标识应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评审牌匾,医院原有的标识为“卫生部”的牌匾不得继续悬挂,并不得对外宣传为卫生部或国家×级×等医院。
二○○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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