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继续医学教育专家的通知

作者:日期: 2015-04-30浏览:

各位科室主任:

根据琼卫科教函〔2015〕39号文“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继续医学教育专家的通知”的要求,请各科室根据通知里的要求进行申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学科专家组成员”,具体要求详见通知第三点,每个学科推荐2名专家并填写《附件3、继续医学教育学科专家组成员推荐表》,并于2015年4月30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继续教育科,电子版请发继续教育科邮箱j66753659@163.com。由于时间紧急,请各位科室主任抓紧申报。

继续教育科

2015年4月30日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推荐继续医学教育专家的通知

琼卫科教函〔2015〕39号

海南医学院,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继续医学教育专家的通知》(全继教委办〔2015〕02号),全国继教委将组织各地推荐继续医学教育专家委员会、继续医学教育协调委员会和继续医学教育学科专家组专家。同时在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下设立“继续医学教育专家委员会”和“继续医学教育协调委员会”,并成立继续医学教育学科专家组。现将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继续医学教育专家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研究制订继续医学教育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及评估标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认定标准,对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方针政策提出建议等。

(二)专家条件: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2.熟悉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政策法规,热心支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3.正高级职称,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成绩突出;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70岁以下(含70岁),有时间和精力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相关工作;5.具有参加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继续医学教育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推荐。

(三)推荐方案: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和三级甲等医院可推荐2名专家(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1)。

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协调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对继续医学教育整体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协调和监测,审核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指导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等。

(二)专家条件:1.具有五年以上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或教学工作经验,熟悉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政策法规,热心支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2.处级(含副处)及以上职务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含60岁),有时间和精力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相关工作。

(三)推荐方案: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和三级甲等医院可推荐2名专家(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2)。

三、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学科专家组

继续医学教育学科专家组将在继续医学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原有的学科专家组成员将进行适当的调整。

(一)主要职责:评审、认定、评估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等。

(二)专家条件:1.治学严谨,秉公办事,坚持原则;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本学科中有较高的影响和知名度;3.熟悉并热心继续医学教育工作;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岁以下(含65岁),有时间和精力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相关工作。

(三)推荐方案: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和三级甲等医院在每个学科领域(总计78个学科)可推荐2名专家,三级医院和地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在每个学科领域可推荐1名专家(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3,学科分类表详见附件4)。

http://www.wst.hainan.gov.cn/kjc/ywdt/tzgg/201504/t20150427_1555952.html

1、继续医学教育学科专家组成员推荐表.xls

2、学科分类表.doc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