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海南省卫生厅医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日期: 2011-06-21浏览:

为鼓励医疗卫生单位及其科技人员科技创新,大力引进和推广医学新技术,提高我省医学科研整体水平,海南省卫生厅决定开展2011年度医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科、室:

为鼓励医疗卫生单位及其科技人员科技创新,大力引进和推广医学新技术,提高我省医学科研整体水平,海南省卫生厅决定开展2011年度医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我省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申报课题必须结合我省当前防病治病的现状,针对疾病防治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和关键技术,课题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鼓励跨部门、跨单位的优化组合,联合申报。鼓励申报新技术、新方法引进应用的研究课题。联合申报的,各方应签署共同申报协议,并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责任和经费安排等。

二、申报时间

申报课题须填写好《海南省卫生厅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须使用2011最新版本,见附件),并经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申请书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于2011810日前上报至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评审

我院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院内评审,确定上报科研课题,报送至省卫生厅,由卫生厅再次评审后最终确定立项科研课题,并予以公布。

四、其它

申报课题需附有国家认可的医学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检索证明。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至3年。已经参加在研课题两项及以上者;研究年限界满仍未申请结题者;不得再申报课题。

科教科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