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科、室:
为适应我院博士后事业发展需要,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质量和培养水平,结合我院《博士后及博士后合作导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海医一附院〔2023〕8号)等博士后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现决定在院内开展新一轮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详见附件。
鉴于我院《博士后及博士后合作导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海医一附院〔2023〕8号)已对原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条件内容进行了修订,我院原博士后合作导师需根据本次遴选工作要求再次提交申请材料方可续聘。
相关申请材料于2023年2月20日17:3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ejiaoke200707@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博士后合作导师申请”,申请表(不含佐证材料)双面打印一份提交至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公室(科研部413办公室),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贤才,1880896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