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医附院护理部邀请护理专家为医护人员讲解新的《护理分级》标准

作者:日期: 2014-09-17浏览:

2014年9月10日上午,护理部特邀请新的《护理分级》标准起草人之一徐筱萍主任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对全院的护士长、护理骨干、住院医师进行了关于新的《护理分级》标准详细解读。

《护理分级》是国家卫计委在2013年11月14日发布的卫生行业标准,并要求在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护理分级》标准规定: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或)自理能力的评定而确定护理级别。而现在临床上常常出现医嘱的护理级别与患者实际所需的护理级别不一致,造成护士如果按照医嘱执行,则导致患者实际需要的护理服务不能得到满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护理服务的提供。

护理部为了使我院医务工作者更详细的了解新的《护理分级》标准,特邀请本标准的起草人之一徐筱萍主任到我院进行此标准的详细解读。徐筱萍主任从《护理分级》标准的依据及如何确定特级、一级、二级、三级4个护理级别所涵盖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特别是新标准中护理级别确定的依据之一患者自理能力的分级进行充分的阐述。使我院广大医务工作者对新的《护理分级》标准有了清晰的理解,并对以后临床工作中确定护理级别有实质的指导意义。

认真听取专家的解析

徐筱萍主任详细讲解新的《护理分级》标准

徐筱萍主任简介:原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护理部主任、中华护理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护理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上海市护理质控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护理标准委员会委员、国家级护理质控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护理》杂志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