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度医学科研重点课题招标的通知

作者:日期: 2012-11-23浏览: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度医学科研重点课题招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3 被阅览数: 136 次 琼卫科教〔2012〕40号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解放

琼卫科教〔2012〕40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医学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琼卫科教〔2012〕17号)文件精神,2012年度医学科研重点课题采取招标制度。经各专业委员会及省内外专家推荐,结合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需求,确定“经导管射频消融治疗心房颤动的前瞻性临床应用研究”等10项课题作为2012年度医学科研重点课题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

本次医学科研重点课题招标选题范围请参阅《2012年度海南省医学科研重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招标资助研究项目条件如下:

(一)项目研究设计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有较好的应用前景,有利于促进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二)研究结果在工作实践中可以直接应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

(三)研究思路新颖、理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二、研究年限

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三、研究经费

省财政资助每个项目10万元。

四、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

在我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代表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可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

1.课题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是课题承担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课题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部级在研课题1项以上的;或承担省卫生厅及以上级别课题,其研究期限已满,未完成且未获得批准延期的,均不得申报。

五、招标要求

(一)各单位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通知精神和专科优势,选择适当的课题,认真做好课题设计,提高中标率。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且对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负责。

(三)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研究条件和资金匹配能力(配套比例不低于2:1),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等科研活动条件。

(四)鼓励跨部门、跨单位的优化组合与联合投标;联合申报的课题,需明确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项目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课题合作单位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五)我厅及以上部门核准的重点学科、扶持学科、重点专科申报的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六)各市县卫生局和主管部门要遵循“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原则,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好中取优,确保质量。

六、招标程序

(一)申报材料统一按省卫生厅科研项目程序申报,由课题申请者认真填报《海南省医学科研重点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

(二)《课题申报书》一式七份,每份各装一个资料袋。资料袋封面贴《海南省重点医学科研课题申报登记、审查表》(见附件3),材料送交省卫生厅科教处,电子版汇总表发至邮箱hnwstkjc@163.com

(三)申报材料于2012年12月4日前报送省卫生厅科教处,逾期或手续不全者概不受理。

(四)招标时间安排:

11月21日,下发招标指南;

12月5-10日,专家审核,每项课题确定三个申报单位;

12月11-12日,现场竞标。请各单位提前准备现场答辩课件(10分钟);

附件:1、2012年度海南省医学科研重点课题申报指南

2、( )年度海南省医学科研重点课题申报书

3、海南省医学科研重点课题申报登记、审查表

海南省卫生厅

2012年11月21日

注:附件内容请到省卫生厅网站下载,或与我院科教科联系。

联系;张老师 电话:66774192(内线5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