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作者:日期: 2013-07-29浏览:

各科室:

为解决我院职工档案托管事宜,根据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的要求,需要把在我院工作的往届、应届毕业生需档案托管的职工信息收集上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必须有报道证或派遣证)。以科室为单位填写表格报名,于8月15日前交纸质版到人事科。

电子版发送人事科邮箱:hyfyrsk@163.com。请互相告知!

附件:

海医附院职工档案托管明细表.xls

人事科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