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 关于推荐第九期卫生人员赴浙江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的通知

作者:日期: 2014-05-21浏览:

各三甲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各有关民营医院,厅直属各单位:

在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的支持帮助下,我省第八期卫生人员赴浙江跟班学习工作将于6月底前结束。根据计划安排,今年我厅将组织第九期卫生人员赴浙江省对口单位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为了尽快落实选派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一)厅直属各单位新选任的领导班子副职;

(二)各三甲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各有关民营医院等单位新任中层管理干部,各学科带头人或专业技术骨干等,每个单位可推荐2名以上人选;

(三)卫生学校中层管理干部,教研室主任、教师骨干等,各学校可推荐2名以上人选。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性强,学习主动性好;

(二)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或专业技术水平;

(三)一般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时间

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时间为2014年6月底至2014年12月底。赴浙江挂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四、推荐方法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填写《海南省卫生厅选派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报省卫生厅,由厅党组研究确定本期挂职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期间,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

(二)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处理。

(三)挂职锻炼或跟班学习人员应严格遵守挂职或跟班单位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尊重领导,服从管理,认真学习。

(四)厅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人员管理与考核。

(五)请各单位于2014年5月28日前将报名表报送至省卫生厅组织人事处(其中,电子版发送至wst408@163.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省卫生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贺景锋;联系电话:65388323、65388650(传真)。

附件:海南省卫生厅选派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人员报名表.doc

海南省卫生厅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