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卫中医函〔2014〕19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海南医学院,各中医药社会团体,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专家在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我厅拟成立海南省中医药发展咨询委员会,现向各单位征集咨询委员会专家人选,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一)中医药发展政策咨询。对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中医药政策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重大项目开展咨询。提出重大项目规划建议,对拟组织实施的中医药重大项目等提供咨询、论证和评估服务。
(三)推动中医药工作建议。围绕发展规划,针对优势和问题,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我省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申请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遵守法律法规,热爱中医药工作。
(二)在医疗、科研、教育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满20年。
(三)中医药管理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或社团主要负责人,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三、选聘方法
(一)推荐。依据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结合的方法进行,申请人根据填写推荐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
(二)审核。各单位汇总申请人信息(附件2),并经初步审核后于7月20日前报省卫生厅中医处。
(三)审定聘任。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审查,择优聘任,并对所聘专家名单进行公布。
联系人:张晶、张连帅
联系电话:65390709、65388337(传真)
电子邮箱:hn65388337@163.com
附件:1.海南省中医药发展咨询委员会专家推荐表.doc
2.海南省中医药发展咨询委员会专家汇总表.doc
海南省卫生厅 2014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