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海南省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日期: 2014-08-07浏览:

各科室: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0〕143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建设,省科技厅组织申报2015年海南省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5年度海南省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在线申报

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hnkjonline.net)网上填报。申报流程为:

1.注册帐号。首次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登陆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帐号不能直接申报项目),“单位管理员”帐号可以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帐号,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由单位管理员统一管理。(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原账号登陆,不需要重新注册。)

2.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人登陆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海南省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

3.在线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在项目申报人处系统自动生成正式PDF申报书)。

4.上报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下载打印正式PDF申报书(正式版申报书应有水印号),按顺序装订申报书和相关附件(相关附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成果鉴定证书、成果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检测报告、查新证明、新药证书、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环保证明、用户意见等)。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公章,附单位申报推荐函一份(不要装订到项目申报书中),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审批办。

必备附件: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申报材料

1.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有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2.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所有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3.在申报材料规定的栏目中签字、盖章,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申请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4.装订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时间要求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 年9月22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7:00。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1.材料报送:统一交医院科研部,盖章后送省科技厅。

2.电子邮箱:kejiaoke200707@163.com

3.附件可在省科技厅网通知公告/附院网教学科研栏目中下载。

附件;关于申报2015年度海南省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doc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科研部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