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申报第四届基层卫生适宜技术 推广项目的通知

作者:日期: 2014-09-24浏览:

各三级医院:

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卫战略,增强科技惠民能力,提高基层卫生技术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科教发〔2008〕2号)精神,决定开展第四届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急救适宜技术、慢性病适宜技术、心脑血管疾病适宜技术、妇女儿童适宜技术项目为主。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

三级以上医疗机构。

(二)项目申请人

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要求

(一)三级甲等医院可申报4项、其他三级医院可申报2项基层卫生适宜技术。项目由我委组织评审,选拔10个项目作为2015年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二)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自行组织、筛选,选择适当的卫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鼓励省级医学重点学科、扶持学科申报。

(三)技术要求。筛选和推广应用的适宜技术应是各市县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急需的或简便低廉并易于操作的卫生适宜技术,且技术内容明确,推广可行,应用价值高。各项目组可以根据我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情况,对技术项目内容进行适当改良。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公布。各单位按限报数量确定推广项目后,登录省卫生计生委(www.wst.hainan.gov.cn)科教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17:00,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逾期或手续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推广时间为2015年,具体时间由项目组自行拟定。

(二)按照多个市、县巡回推广,理论课程+实地指导的方式进行,每期时间为2天。

(三)项目推广经费由省卫生计生委根据2014年预算安排。

联系人及电话:林海,65335569。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