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第十四期卫生人员赴浙江跟班学习的通知

作者:日期: 2016-11-17浏览:

各科室: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卫生人才赴省外跟班学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人【2016】15号)有关要求,在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第十三期卫生人员赴浙江省跟班学习即将结束。按照工作计划,我委将选派第十四期卫生人员赴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跟班学习。为了尽快落实选派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一)推荐对象。2015年以来委直属单位新提任的领导班子副职;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或教师骨干等。

(二)推荐名额。每个单位最多限推荐2名人选。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性强,学习主动性好;

(二)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或专业技术水平;有发展潜质的;

(三)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四)一般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

三、跟班学习时间

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跟班学习时间为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共3个月时间。各卫生学校人员跟班学习时间另行安排。

四、推荐方法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填写《海南省卫生计生委选派跟班学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报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经筛选后确定本期跟班学习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跟班学习期间,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变。

(二)交通、食宿等费用由省财政、选派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省财政给予每人3个月10000元人民币的生活补助,不足部分由选派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三)跟班学习人员要严格遵守跟班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管理,认真学习。

(四)委组织人事处负责跟班学习人员管理与考核。

(五)请于11月28日下午5:30前将报名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515室。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联系电话:66706985 电子邮箱:hyfyrsk@163.com

附件:海南省卫生计生委选派跟班学习人员报名表.doc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