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各部、科、室:
根据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琼人劳保[2002]2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二00九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组织机构
1、成立医院考核组,负责医院副处级干部的考核并拟订其考核等次;负责审核各系统考核等次优秀和不称职的情况。
2、成立各系统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系统的考核工作;
3、成立各部、科室考核小组,具体负责科室的考核工作。工作人员少的科室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科室成立联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由医院指定。
二、考核分类
考核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三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管理人员填写《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工勤人员的考核填写《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以上三种表不得自行印制。双肩挑的副处级领导干部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两种表格,考核结果共用。
三、考核内容、等次和标准
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包括依法行医,文明礼貌,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体贴病人,服务周到;宣传科学知识和健康科普知识。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知识更新情况。包括掌握本专业知识,完成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能力;掌握和运用医疗新技术新方法;医疗教学科研创新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包括医疗教学工作量、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出版医学著作、论文发表、科研立项、获奖情况等)的数量、质量、水平、效率、效益。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受党纪处分的人员,考核等次按照琼组通[1998]80号文执行。考核结果报学院组织人事部备案。
3、考核标准
考核应以2009年度任职期间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为主。在本年度考核中,应把医学职业道德考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考评细则详见省卫生厅[2008]14号文《海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和《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即附院党委[2008]22号文件精神执行。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具体确定考核档次见以下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精通业务,专业技术水平高,开拓进取,工作有创新。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质量不高,在工作中由于主客观原因,虽有工作过失,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无造成严重后果,或界于称职和不称职之间。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于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四、考核结果使用
1、考核称职、优秀者,按有关规定执行调资。
2、考核不称职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低聘、待聘或调整工作。
3、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
五、考核对象
1、凡在我院工作满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各类人员均参加2009年度考核。
2、下列人员区别对待:
1)当年调入我院工作未满半年的在原单位考核,其考核结果最高为称职。
2)脱产攻读学历学位、出国留学、进修学习超过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结合学校、留学单位、进修单位的鉴定进行当年的年度考核,其考核结果最高为称职。
3)因病休息累计超过182天(含节假日),出国探亲超过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须填表,注明不参加考核的原因。
4)新参加工作未满半年的工作人员,参加本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受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不能定为优秀;受其他处分的工作人员在未解除处分年内,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解除处分的人员按正常考核对待。
六、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写出个人总结并述职,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小组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副处级在科主任会议上述职,科主任由所在系统考核小组做考核结果,党总支书记由行政后勤系统考核小组做考核结果,科主任以下人员在科室做考核结果。
2、科室考核小组于2010年 3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送相应的系统考核小组进行审核。
3、系统考核小组于 3月18日前将审核后的考核结果报送人事科。
4、党总支书记、科主任由系统考核小组提出意见,并拟定考核等次,经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提交医院党委会审定。
5、副处级干部由医院考核小组提出意见,并拟定考核等次,分别报院长、书记审核,提交医院党委会审定。
6、处级干部由学院进行考核。
七、考核工作从发文之日起开始至2010年3月20日报医院、25日报学院。
中共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委员会
二0一0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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