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主任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0-3-15 被阅览数: 1061 次 院 办 为加强工作纪律性,端正会风,养成良好的习惯,使例会精神得以有效落实,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
院 办
为加强工作纪律性,端正会风,养成良好的习惯,使例会精神得以有效落实,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科主任例会每两周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周三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另行临时通知召开。必要时,经院长同意,可临时召开例会。
二、参加例会人员为院领导、教研室主任、科室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
三、每次例会的内容和议程,由院长办公会议商定,院办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四、例会实行签到。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场并签到,3时以后到会的人员在迟到表上签到。
五、凡手术、授课、门诊、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向院办请假,说明原因,并指定副主任或其他人参加。凡无故不到会者以旷会处理。
六、由院办负责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协同党办、人事科负责监督和考核。
七、医院将定期公布例会人员参会情况,无故旷会1次者,在下次例会上点名批评,凡无故旷会1次以上或迟到3次以上者将取消个人及科室评优资格。
八、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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