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515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日期: 2010-05-05浏览:

关于2010年“515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5-5 被阅览数: 355 次 关于2010年“515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根据琼人社[2010]121号文精神,“5

关于2010年“515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选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琼人社[2010]121号文精神,“515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现已开始。如需申报,请登陆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医院公告栏查阅文件或下载表格。

一、选拔对象:国家“突贡”专家、“特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以及教育、卫生、文化艺术、金融、财会、外贸、工农业生产、现代管理等专业工作并获得国家、省部级成果奖励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取得较大成绩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在我省优先重点发展产业和优势行业中作出重要贡献者;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和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等。

二、选拔条件:

(一)第一层次年龄在50周岁、第二层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二)第一层次的人选须符合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工作及基础性研究的,其成果须有重大创造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得到同行专家公认。

2、从事应用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的,须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其研究成果须有创造性、开拓性,对学科、专业发展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有重大社会效益。

(三)第二层次人选须符合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工作及基础性研究的,其成果须有创造性,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同行专家公认。

2、从事应用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的,须有发明创造或较大技术革新成果,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其研究成果须有创造性、开拓性,对学科、专业发展有较突出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较明显的社会效益。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推荐人选综合材料一式三份;

(二)《海南省“515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三)《海南省“515人才工程”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一式30份。

时间:2010年5月20日之前将上述材料及原件送到人事科。

人事科

二0一0年五月五日

1.515人才工程登记表.doc 2.推荐人选综合材料撰写与装订要求.doc

3.海南省“515人才工程”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海南省“515人才工程”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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