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关于合并收取挂号费和诊查费的通知!

作者:日期: 2024-03-28浏览:

各位患者及家属: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医保【2024】32号),自2024年4月1日起,挂号费(国家编码110100001、收费价格1.3元/次)项目废除,与诊查费合并,收费标准调整为:

1. 医师(国家编码110200001b)10元/次。

2. 主治医师(国家编码110200001a)16元/次。

3. 副主任医师(国家编码110200002d)19元/次。

4. 主任医师(国家编码110200002c)24元/次。

5. 省优专家(国家编码110200002b)52元/次。

6. 国优专家(国家编码110200002a)64元/次。

7. 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国家编码110200002e)58元/次。

中央空调加收0.5元。